中國科技新聞網10月14日訊(慧蘭) 據媒體報道,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10 月 12 日新增裁判文書,文書標題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被告為國家知識產權局。
裁判文書顯示,本次案件判決結果為撤銷"格力色界"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第三人許昌民針對"格力色界"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
據悉,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曾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申請格力色界商標,國際分類為 9 類科學儀器,隨后該商標被宣告無效。
據了解,"色界"為格力于2017年6月推出的第三代手機,定價3200元。
此前,董明珠曾表示,格力手機并沒有失敗,一個業務是否成功是需要時間沉淀的,并不能以短時間內的成就來輕易斷定。